关于征集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的公告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工作有序开展,现开展开封市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参与商家基本条件
1.在开封市内依法注册登记且独立结算的经营主体;
2.主营家电、家装厨卫以及3C电子产品等零售业务,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配送、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
3.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能提供活动相关的进货、销售、配送等台账资料;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按相关活动要求在第三方服务平台系统上传交易信息资料;
4.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以来参与我市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5.能够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补贴资金审核、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并提供佐证材料;
6.线上参与主体能够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销售业务,具备从事线上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自愿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领取资格券,能够按要求实时传输数据,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
7.参与主体自愿签订承诺书(附件2)。严格遵守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规定要求,规范经营,配合有关部门严防套补、骗补等行为。参与主体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自愿接受相应惩处并退出参与主体名单。
二、征集内容与要求
参与主体需按照活动要求,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报各县(区)商务局。
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规模、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内容,介绍企业实力和发展状况。
2.参与主体提供同期举办的促消费活动情况介绍。包括活动时间、优惠产品和优惠措施等内容,展示企业在推动消费方面的积极举措和成果。
3.参与主体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包括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退换货政策等方面的承诺和保障措施,体现企业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和保障。
4.参与主体提供自有或合作的网点(商铺)名单。包括网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和选择购买和回收渠道。
5.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信用信息报告、出入库管理制度等证明企业合法经营和具备相关资质的材料。
6.诚信承诺书。企业需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在参与活动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和承诺,确保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活动的活动主体可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所在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报各县(区)商务局。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报名统计表和报名资料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进行复审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统一公示并报送至省商务厅。
(二)截止日期
为确保征集工作顺利进行,首批征集活动的报名截止日期定为2024年12月19日。首批参与主体名单为储备名单,如国家政策调整的,以国家通知为准。
附件:1.开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征集咨询热线
开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征集咨询热线
开封市商务局 0371-22771868
兰考县商务局 0371-26999188
杞县商务局 0371-28999188
通许县商务局 0371-24970060
尉氏县商务局 0371-27992621
祥符区商务局 0371-26667294
示范区商务局 0371-22896368
鼓楼区商务局 0371-27889013
龙亭区商务局 0371-22786027
顺河回族区商务局 0371-25989688
禹王台区商务局 0371-23386905
附件2.2025年开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主体承诺书.docx
附件3. 2025年开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