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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拒绝调解到握手言和,法官这样“破冰”
“这跨省的买卖,10万元尾款拖了这么久,原本以为得来回跑、耗上半年都未必能拿到钱,没想到法院一调解,钱当场就到账了,必须给禹王台区人民法院点个大大的赞!”近日,某机械设备公司负责人激动地对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法官说。
从拒绝调解到握手言和,法官这样“破冰”
来源:开封网 作者: 全媒体记者 郭中昱 发布时间:2026-07-01 16:48:09

全媒体记者 郭中昱

“这跨省的买卖,10万元尾款拖了这么久,原本以为得来回跑、耗上半年都未必能拿到钱,没想到法院一调解,钱当场就到账了,必须给禹王台区人民法院点个大大的赞!”近日,某机械设备公司负责人激动地对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法官说。

事情还要从2022年的一笔生意说起。当时,这家位于开封的机械设备公司与外省一家加工厂签订了设备订购合同,约定由前者供应一套炒货机械设备,总价约50万元。合作期间,加工厂陆续支付了大部分货款,但剩余的10万元尾款却迟迟未结清。

该公司负责人多次通过电话、消息催款,对方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多次讨要无果后,设备公司向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立案后,经先行调解人员征询当事人意见,原告明确表示拒绝调解。案件随后移交至承办法官手中。考虑到这是一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两地路途遥远,若走完完整的审判与执行流程,不仅耗时漫长,还会增加双方企业的诉讼成本,于是,承办法官仍抱着调解的意愿拨通了原告的电话。原告称他们小公司资金周转本就困难,被告不仅拖欠货款,而且拒绝沟通,态度很不友好。听完原告的诉说,承办法官转而联系被告。被告表示,并非故意拖欠货款,而是原告提供的设备出现故障后,原告未及时维修,他们自费找人修理,工厂才得以正常运转。听完被告的辩解,承办法官一边梳理合同、供货、转账等完整证据,一边耐心向被告释法说理,明确告知拖欠货款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从双方经营实际出发,积极协调双方化解矛盾。

经过法官多次沟通协调,原告基于设备未及时维修的事实,主动减免3.6万元货款;被告也认清自身违约责任,当场结清剩余6.4万元货款。至此,这起跨省货款纠纷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便即时履行完毕,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杨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