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晨翀
核心提示:清晨六点半,天色微亮,63岁的张怀远准时换上工作服,走向小区物业岗亭,开启一天的值守。退休三年,他早已习惯这样的作息。重新上岗当保安,既能活动身体,每月还能添一笔收入补贴家用。
如今,像张怀远这样退休后再次走上工作岗位的超龄劳动者越来越多。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5年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超3.2亿人,超龄劳动者规模达8700万至1.2亿人。他们中既有退休返聘的技术骨干、行业专家,也有从事保安、保洁、家政、后勤等工作的普通劳动者。
然而,“银发族”重返职场的路并不平坦——因超龄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存在堵点、欠薪维权困难。这些难题如何破解?今年5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联合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新规能否为千万“银发打工人”撑起“保护伞”?制度落地后,各地的银发族就业生态又将迎来哪些深层变化?
“超龄”打工者,为何总在权益边缘“游走”
在我市的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年过花甲的务工身影。58岁的李瑞兰、60岁的王玉芬常年奔走在保洁、食堂后厨等岗位。然而,庞大的就业群体背后,是长期存在的权益保障漏洞。
“在外务工多年,我就吃过不少亏。”李瑞兰曾在南方一家小型保洁公司接单,她向记者坦言:“年纪大了,不想多事,而且在外面干活人生地不熟,受了委屈大多只能默默忍受。”
李瑞兰的遭遇并非个例。开封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河南誉齐临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建武律师介绍说,长期以来,超龄劳动者多被简单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实践中,拖欠工资、强迫加班、工伤拒赔、随意辞退等侵害超龄劳动者权益的问题频发。这一字之差,意味着他们无法享受很多保障。在一些地区,超龄劳动者不具备办理工伤保险的条件,用人单位为节约成本也极少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一旦在工作中发生意外,老人们往往陷入“举证难、索赔难”的困境。
我市政协委员焦晓颖认为,对于老年人自身来说,退休后继续工作能持续获得职业成就感和社会认同。但若权益无法保障,“老有所为”便可能变成“老有所忧”。全国人大代表、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向阳庄村党支部书记葛树芹,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也为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发声。她在调研中发现,身边有不少55岁以上的农民工为了能进工地,不得不借用年龄更小的身份证。葛树芹建议,应以健康状况而非年龄作为上岗标准,杜绝“一刀切”,同时要为超龄劳动者筑牢工伤保险等保障防线。
新规破局:从“身份排斥”到“制度兜底”
制度的破冰正在发生。《暂行规定》的出台,被法律界视为填补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短板的关键一步。对此,郑建武表示,新规的核心突破,在于打破了过去“权益保障必须依附劳动关系”的固有思维,不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作为唯一前置条件,而是基于超龄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事实本身来确立保障规则,实现了从“身份排斥”到“事实保护”的转变。
具体而言,新规为“银发打工人”划定了4条不可逾越的权益底线:
报酬有底线。新规明确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超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至少每月一次,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休假有保障。新规要求用人单位合理安排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的,应当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安全有守护。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超龄劳动者身体状况确定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不得安排其从事危害身心健康的劳动或危险作业。同时,要对超龄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
工伤有兜底。这是最令人瞩目的突破——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工伤保障待遇。
此外,超龄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为其缴纳。
“新规最核心的价值,是把超龄劳动者从过去法律上的‘模糊地带’拉进了明确的保障框架。”郑建武说。在他看来,工伤保险的强制参保条款尤为关键,将彻底改变过去超龄劳动者因“不是劳动关系”而被拒赔的困境,今后只要按程序认定,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维权成本和门槛都将大幅降低。
河南行动:为“银发”拓岗,让“老有所为”落地生根
在国家层面立柱架梁的同时,我省的相关探索早已先行一步。
今年3月,我省在郑州、洛阳、南阳3个地市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将补充工伤保险试点范围扩至全省。新规明确将超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的从业人员、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七大群体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这意味着,河南的“银发打工人”在工伤保障上有了更早的制度安排。
在促进老年人就业方面,我省各地市纷纷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路径。我市同样积极作为,稳步推进银发族的就业与技能提升。我市龙亭区联合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养老护理员中级培训班,采用专业化、系统化教学,帮助学员掌握专业技能、实现“持证上岗”。祥符区的彩灯制作产业,让年龄稍大、不易找工作的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就业——来自陈留镇代寨村的李西龙已从事彩灯粘贴工作3年,每天工作8小时,日薪100多元。
不过,权益保障依然任重道远。我省的一项大龄农民工现状调查显示,不少人正面临尴尬处境——有经验、有体力,想继续工作减轻家庭负担,但因年龄问题屡屡被拒,有时不得不谎报年龄或降低日薪。郑建武向记者介绍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有判例明确: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影响超龄农民工认定工伤。这一司法实践,与新规“基于劳动事实保障权益”的思路一脉相承。
新规还明确,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方面争议的,可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投诉后,将依法进行查处。
“从‘身份排斥’到‘制度兜底’,从‘维权无门’到‘劳有法依’——这场覆盖全国的制度变革,正将法治的温度传递至每一位有意愿、有能力的老年人。7月1日新规施行在即,对于开封以及全国各地的‘银发打工人’而言,一个‘劳有所依’的时代,已迎面而来。”郑建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