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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第一案例”
3月15日,记者从我市检察机关获悉,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第一案例”。
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第一案例”
来源:开封网 作者:​全媒体记者 王淳 发布时间:2025-03-17 11:16:23

全媒体记者王淳报道 3月15日,记者从我市检察机关获悉,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第一案例”。

本次发布的2个案例,分别是吴某杰,张某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和吕某汉等13人非法经营案。检察机关依托“三结合”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拓展线索渠道来源,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完善证据链条,严厉打击犯罪。同时,推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市部署开展专项监督行动,规范查验制度、张贴安全标识;邀请信息联络员共同开展法治宣讲,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等犯罪,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将重点关注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下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药安全问题,与市场监督等部门协同发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杨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