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沈泓琳报道 1月25日,市交警支队今年第一次集中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此次共曝光醉酒(危险)驾驶典型案例5起,同时通报了92名被吊销驾驶证人员、3名被终生禁驾人员的情况。
1月2日下午,何某贝酒后驾车在杞县阳堌镇政府院内发生交通事故。经杞县交警大队民警对其血醇检测,结果为264.83毫克/100毫升,属醉驾。因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遂将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1月6日夜,王某营酒后驾车行至兰考县黄河大道和考城路交叉口附近时,被兰考县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1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150.05毫克/100毫升,属醉驾。因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遂将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1月7日夜,李某龙酒后驾车行至通许县上海路3公里200米附近时,被通许县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79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167.8毫克/100毫升,属醉驾。因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遂将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1月9日晨,袁某帆酒后驾车行至尉氏县102省道55公里500米处时,被尉氏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35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154.08毫克/100毫升,属醉驾。因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遂将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1月15日下午,邵某豪酒后驾车行至晋安路与集英街交叉口时,被市交警五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55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157毫克/100毫升,属醉驾。因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遂将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自2024年12月下旬至2025年1月中旬,全市有92名驾驶员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醉酒驾车66名、饮酒驾车9名、重大事故16名、驾驶报废车1名。具体信息为:
自2024年12月下旬至2025年1月中旬,全市有3名驾驶员因事故逃逸被终生禁驾。具体信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