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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水利局规范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
开封市水利局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连日来,通过制度创新,推动执法工作“寓管理于服务”,确保“行政检查权”发挥其应有的正面效应,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开封市水利局规范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开封网 作者:​全媒体记者 张仲鹏 发布时间:2025-01-13 16:35:20

全媒体记者张仲鹏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开封市水利局严格按照《意见》精神,连日来,通过制度创新,推动执法工作“寓管理于服务”,确保“行政检查权”发挥其应有的正面效应,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推行“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全面梳理涉企检查事项,将其纳入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开,明确清单上的检查事项方可执行。

划定“边界”和“频次”,创新监管方式,降低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干扰频次,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替代部分现场检查。

三是强化“程序”与“标准”规范,防止选择性执法。开展行政检查前,必须出具检查通知书并遵循既定程序。违法事实认定和处理要“过罚相当”,审慎处理。

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形成管理有序的协同效应。对不依法执行检查、滥用职权、随意处罚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将行政检查权纳入规范化管理,为企业营造宽松、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减少不必要检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企业安心经营、专注创新;同时,确保有法定依据和必要性的监管措施得到落实,保障公平竞争和公共安全。

责任编辑:杨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