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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评定分离”助力招投标“阳光交易”
12月27日,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了解到,为维护招投标公平秩序,打造“阳光交易”新局面,我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结合,依托“三个聚焦”(聚焦招标投标重点领域,聚焦围标串标突出问题,聚焦一体推进“三不”),大力推进招投标领域“评定分离”工作。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评定分离”助力招投标“阳光交易”
来源:开封日报 作者:全媒体记者马燕 发布时间:2024-12-31 08:57:47

全媒体记者马燕报道 12月27日,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了解到,为维护招投标公平秩序,打造“阳光交易”新局面,我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结合,依托“三个聚焦”(聚焦招标投标重点领域,聚焦围标串标突出问题,聚焦一体推进“三不”),大力推进招投标领域“评定分离”工作。 

我市着眼扎牢藩篱,强化设计,制定《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试行)》,进一步净化优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2024年1月至11月工程建设项目322个,100%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社会反响良好。 

为确保“评定分离”模式顺利运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门改造房间为定标室,同时安排专人为新模式提供贴心服务,在定标前和定标后引导和指导交易参与方熟悉流程、遵守秩序、完善档案。 

我市要求招标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定标机制和内部控制程序,将“评定分离”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审议事项范围,纳入派驻纪检组监督范围,提高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决策质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工程施工项目“评定分离”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或者综合监督部门投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严格遵守工程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