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晚,
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Ⅱ级响应)的通知发布。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联合会商结果,12月23日起,全省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加强重污染天气区域联防联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汴政办〔2023〕33号)要求,我市于2024年12月23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区、有关单位要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落实好全市公众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其它减排措施;严格按照12月16日发布的《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控措施执行到位。
联 系 人:苏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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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