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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更加注重”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内容摘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中提出,“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即“三个更加注重”。“三个更加注重”精准把握复杂形势、紧扣发展实际、直面改革难题,既是对过往改革经验的深刻提炼,又为未来改革指明了方向,展现了高度的前瞻性与战略定力。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更加注重”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来源:开封日报 作者:张萍萍 发布时间:2024-12-13 11:19:29

内容摘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中提出,“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即“三个更加注重”。“三个更加注重”精准把握复杂形势、紧扣发展实际、直面改革难题,既是对过往改革经验的深刻提炼,又为未来改革指明了方向,展现了高度的前瞻性与战略定力。因此,我们要坚持“三个更加注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中提出,“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即“三个更加注重”。“三个更加注重”精准把握复杂形势、紧扣发展实际、直面改革难题,既是对过往改革经验的深刻提炼,又为未来改革指明了方向,展现了高度的前瞻性与战略定力。

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需要坚持整体观、全局观、大局观和系统观,加强改革措施协调联动,发挥制度整体效能。

一是增强改革的系统性。系统性思维,作为一种深具基础性的思想与工作范式,其精髓在于将改革视作一个多维度、多层次交织的复杂系统结构,来深刻洞察并把握改革的发展脉络与内在规律。增强改革的系统性要求深入剖析并准确把握社会各要素间的普遍联系,通过运用整体性、关联性、结构性的分析框架,不断深化对改革内在规律的认知与理解,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同时,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强调必须精准捕捉改革进程中涉及的各种重大关系,诸如经济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效率与公平等,这些关系既聚焦于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的内在联系,又关联着国内与国外、历史与现实的复杂背景。妥善处理各类系统性、结构性难题,调整好各种重大关系,需要将各领域改革举措纳入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中,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实现改革的局部成果与整体目标的有机统一。

二是提升改革的整体性。整体性是系统集成的重要基础,也是把握改革发展大势和原则要求的关键,它强调立足整体和长远,把全局作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思想层面,提升改革的整体性倡导以整体性和长远性为思考的出发点与归宿,将全局利益作为决策与行动的基准,洞察时代潮流,将局部性、即时性问题提升至全局高度审视,确保改革的各领域各方面准确定位于全局之中。在具体落实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一揽子改革方案,下好改革“一盘棋”,明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注重改革的时序性与逻辑性,确保改革方向正确、路径明确。此外,还需充分考虑到改革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与应对机制,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与挑战进行预判与防范,注重改革的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能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通过改革的法治化建设,将改革成果及时上升为法律制度,为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是强化改革的协同性。改革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多个层级的复杂系统工程,协调性是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形成最大合力的“金钥匙”。宏观与微观的协同是改革协同性的基础,在总体把握改革方向与目标的同时,深入剖析改革举措的微观细节,确保政策连贯一致,避免冲突与重复。跨领域、跨部门的协同配合是改革协同性的核心,通过建立专门的改革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促进各部门间的无缝对接与有机配合,形成改革合力。政策协同是改革协同性的重要体现,在制定与执行改革政策时,充分考虑政策间的连续性,避免政策冲突和重复建设。信息共享与沟通协作是提升改革协同性的关键手段,通过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提高协同效率,在广泛听取意见的过程中形成改革共识。同时,要将从个别经验中提炼出的规律性做法上升为整体性制度规范,将其应用于不同领域和部门,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实现“1+1>2”的改革成效,推动改革协同性向更深层次发展。 

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在抓改革上更加聚焦,率先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集中抓好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以重点突破带动改革整体推进。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突出问题导向意味着要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问题为牵引,推动改革的深入实施。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抓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明确改革需要解决的思想观念束缚、利益固化藩篱、体制机制弊端等主要问题。从广泛的调研和深入的剖析出发,准确把握问题的本质和根源,制定针对性的改革方案,确保改革能够精准发力、有效落地,迅速应对当下能解决的问题。注重改革的可持续性,改革不仅要解决当前问题,还要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正确认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变”与“不变”,充分考虑改革措施的长期影响和可持续性,在动态的改革过程中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持续跟踪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确保改革成果能够持久巩固。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突出重点领域不仅是策略选择,更是深化改革的内在逻辑要求,在复杂多变的改革环境中,精准识别并集中力量攻克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找出重点领域,明确改革的方向。聚焦于那些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紧密相关的核心领域,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这一“牛鼻子”,精准识别并集中攻克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经济领域持续发力的同时,还涵盖了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维度,形成了“七个聚焦”的战略布局,这些聚焦点构成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多维框架,确保了改革的全面性和系统性。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找准重点领域,面对改革环境的复杂性,对各项改革重点进行精准分析,区分其基础性、薄弱性或关键性特征,对症下药。同时,改革重点会随改革进程而变化,通过不断动态调整,确保改革策略与实际情况的紧密对接,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精准性和动态性。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突破重点领域,改革重点领域往往难度高、情况复杂,需以钉钉子精神,坚定信念、明确目标、注重细节,直至实现改革的实质性突破。 

三是突出重点任务。突出重点任务不仅体现了改革的战略方向,更是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所在。重点任务是为实现某一目标而需要优先关注和完成的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作出十四个方面工作的系统部署,通过集中优势力量,对这些重点任务进行攻坚克难,不仅能够实现改革的局部突破,更能够以此为契机,带动整体改革的深入推进。重点任务是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的关键所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共有十五个部分,其中六个部分直接涉及经济体制改革;内容最多的四个部分,分别涉及“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凸显了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些重点任务如同改革的“心脏”,为整个改革体系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确保改革措施能够精准对接人民的期盼和诉求,弘扬求真务实的实干精神。 

一是注重改革效果。改革效果是评价改革举措成功与否的直接标准,它体现了改革措施对体制机制弊端和利益固化藩篱的破解程度以及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际获得感。改革效果的评判标准在于其是否真正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通过改革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改革效果还体现在制度层面的完善与创新,通过改革建立健全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制度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改革成果能够长期惠及人民群众。为了确保改革效果,还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对改革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同时,注重人民群众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优化改革措施,确保改革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注重改革效应。改革效应是指改革过程对社会心理、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产生的示范效应、牵引效应和促进效应,是改革效果在更广泛社会领域的延伸和拓展。改革效应体现在社会心理的积极变化,通过改革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推动高质量发展。改革效应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提升,通过改革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缩小城乡、区域、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改革效应还体现在其示范效应和牵引作用,通过改革可以形成一系列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为其他地区和行业提供借鉴和参考,有利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发展,形成更加广泛的社会共识和合力。 

三是注重改革效能。改革效能是指改革对行为主体的激励、约束和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效能,体现改革措施在制度层面的转化能力和实际效果,是改革效果和改革效应的综合体现和长远保障。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国家治理的效率和水平,精确界定并强化各项改革的实施主体及其所担当的责任归属,明确引领、协同单位、责任事项及责任人,不断拧紧责任体系的“安全阀”,确保责任链条高效运作。持续驱动制度层面的革新与实践领域的创新,着重激励地方与基层勇于担当探索先锋的角色,敢于开拓新路径,以局部的成功经验为全局的改革提供宝贵借鉴,将“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智慧与加强宏观顶层设计的战略眼光紧密结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避免改革“中梗阻”。充分尊重人民首创精神,高度重视并吸纳人民群众在改革进程中的参与和监督力量,构建多元化的民意表达平台,保障人民对改革事务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监督权,最大限度集民智、汇民意、凝民心,充分调动群众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作者系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本文系中共河南省委党校重点课题《“三个更加注重”的改革方法论研究》(ZX2024015)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