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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管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补充公告
《开封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管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告》已于2024年9月30日发布。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开封市管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原公告内容进行如下调整补充。
开封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管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补充公告
来源:开封网 发布时间:2024-12-09 15:14:01

《开封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管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告》已于2024年9月30日发布。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开封市管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原公告内容进行如下调整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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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原则,附件1岗位需求表中,专业要求调整为“专业不限”;学历学位调整为“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其他条件中,拟聘重要骨干企业副职岗位的,任职年限有关要求调整为担任相当于市管重要骨干企业副职及以上岗位,或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应在下一层级正职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无法对应职级的,应具有大中型企业等单位5年以上中高层管理工作经历;拟聘骨干企业正职岗位的,任职年限有关要求调整为担任相当于市管骨干企业正职及以上岗位,或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满2年的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无法对应职级的,应具有大中型企业等单位5年以上中高层管理工作经历”;拟聘骨干企业副职岗位的,任职年限有关要求调整为“担任相当于市管骨干企业副职及以上岗位,或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3年以上,未满3年的应在下一层级正职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无法对应职级的,应具有大中型企业等单位3年以上中高层管理工作经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二、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业绩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按照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评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开封市管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根据复试成绩对人选成熟度排序,按照选聘人数1:2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开封市管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个人意愿对拟聘岗位进行调剂。

五、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2日17:00延长至12月16日17:00。

六、其他相关事宜均按照原公告执行。原报考人员资格继续有效,无需重新报名。

责任编辑:董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