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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让电动自行车骑得更安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良法善治让电动自行车骑得更安心
来源:开封日报 作者:王学明 发布时间:2024-11-06 07:59:06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多项行动,加强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随之而来也给交通秩序、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带来了严峻挑战。如何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话题。

为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分类施策、精细管理,探索电动自行车治理路径,从出台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到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的安全要求,再到禁止车载形式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管理标准不断升级,对推动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法治轨道”上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此次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就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等措施作出规定,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方式破解电动车管理困境,用良法促进善治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相信随着政策的落细落实,必将有助于实现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有序、产品质量过硬、出行需求平衡、使用停放规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让电动自行车在“法治轨道”上行驶,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相关部门要抓好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推动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公众要正确、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骑行更文明、更安全!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