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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解决群众丧葬负担
10月1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市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解决群众丧葬负担
来源:开封网 作者:全媒体记者 校爱玲 发布时间:2024-10-14 15:42:47

全媒体记者校爱玲报道 10月1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市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免除范围和对象:具有开封市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在汴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非开封市区户籍学生;驻汴部队现役军人;在汴长期居住并取得开封市市区居住证的人员;开封市市区内政府建设的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开封市市区内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经公安机关认定的无名遗体。

免除项目和标准:中档殡仪车运尸(市区行政区域内);尸体停放(冰柜冷藏3日);尸体火化(中档火化机,含装灰服务费);可降解骨灰盒;骨灰寄存(在市殡葬事务中心纪念堂存放1年,含祭奠费)。

结合我市殡葬收费实际情况,免除以上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共计1200元。丧属或单位在办理丧葬业务过程中,超出惠民殡葬补贴项目范围的、选用其他殡葬服务项目及用品的,超出部分费用自理;免除的惠民殡葬服务项目没有采用的,相应费用不予返还。

办理殡葬惠民政策所需材料: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出具的逝者死亡证明原件;逝者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逝者为集体户口的,须提供集体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逝者为在汴全日制大、中专院校非开封市区户籍学生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逝者为驻汴部队现役军人的,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学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逝者为在汴长期居住的,需提供开封市市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逝者为开封市市区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婴儿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逝者为开封市市区政府福利机构收养人员的,需提供政府福利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逝者为开封市市区户籍,在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以外火化的,需提供逝者户口本、火化地火化证明、收费票据、未享受火化地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证明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程序:1.符合我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去世人员,在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火化遗体的,由丧属或单位持相关材料在办理费用结算手续时,直接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2.具有开封市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去世后在市殡葬事务中心以外火化的,火化日期当日起3个月内,丧属或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市殡葬事务中心按开封市区免除殡葬服务费标准办理殡葬惠民补贴,待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返还基本殡葬服务费。超过三个月未办理的,不再受理殡葬惠民补贴减免。

责任编辑:刘铚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