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王予杰 实习生韩笑笑报道 7月30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我省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4〕86号)精神,为进一步维护我省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保障广大灵活就业人员能够完成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决定将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的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在此期间缴纳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2024年9月30日24时仍未完成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计划不再执行。
市社保中心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完成参保登记后可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App、支付宝、微信(城市服务)、银联云闪付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缴费,或就近选择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银行网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