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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联动 成功化解一起物业纠纷
近日,某物业公司特意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诉调联动中心调解团队送来了写有“法治为民展担当 热心助企解难题”字样的锦旗,对帮其排忧解难表示感谢。
诉调联动 成功化解一起物业纠纷
来源:开封网 作者:全媒体记者 郭中昱 发布时间:2024-07-10 11:35:37

全媒体记者 郭中昱

近日,某物业公司特意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诉调联动中心调解团队送来了写有“法治为民展担当 热心助企解难题”字样的锦旗,对帮其排忧解难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由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向区诉调联动中心移送的诉前调解案件。

诉调联动中心经查阅案卷得知,辖区某物业公司与一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住宅物业费3.5元每平方米每月,每12个月预缴一次。但事实上,该业主自2023年1月1日至今都未缴纳物业服务费,合计8047.73元,违反了协议约定。物业公司将该业主起诉至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为帮助双方当事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法院将该案件移送到区诉调联动中心调解。

诉调联动中心调解团队接到案件,第一时间指派调解员与该业主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情况。该业主说,他们家装修好以后就未入住,平时也不去小区,未享受过物业服务,想让物业公司对物业费打个折扣。随后调解员又电话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负责人说他们物业公司暂时没有这个活动,况且该业主家已经装修完毕,享受了物业服务,如果打折收费对其他业主也不公平。

了解到双方的具体想法后,调解员决定从该业主这边做工作,向其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此后,调解员又多次对该业主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说,同时列举了多起调解不成转法院诉讼最后业主败诉的真实案例。在调解员多次引导和沟通下,该业主最终决定放弃要求物业费打折的想法。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该业主补交2023年全年的物业费5518.44元,2024年的物业费按规定按时间另行交纳。调解成功,双方握手言和。物业公司为表示对诉调联动中心调解员的感谢,专门制作赠送了锦旗。

责任编辑:杨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