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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入选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
日前,民政部发布《关于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的批复》,确定全国108家单位为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我市成功入选。
开封市入选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
来源:开封日报 作者:全媒体记者汪元蒙 发布时间:2024-06-26 07:36:33

6月2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日前,民政部发布《关于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的批复》,确定全国108家单位为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我市成功入选。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着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救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民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切实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功能的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实现试点区域内救助网络更加紧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明晰、工作运转更加顺畅、服务保障更加高效。

此次,我市区域性中心试点建设的主要载体是市救助管理站。近年来,以市救助管理站为重点的全市救助管理领域以“区域中心站”和基层“临时救助点”建设为平台,积极探索“五结合”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新模式,搭建起一张行之有效的救助管理网络,探索出一条点面结合、纵横交错、多对一、人性化、可复制、能推广、闭环化的救助管理新路径。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以获批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为契机,推动全市救助管理机构特别是市救助管理站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推进举措、完善具体实施方案,推动救助管理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确保试点工作顺畅高效,擦亮开封救助品牌温情底色,实现救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