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系列评论之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系列评论之二
来源:开封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发布时间:2024-05-20 06:53:23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求我们必须把握目标要求、抓住学习重点,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明确目标任务。目标清则方向明,方向明则步履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把准目标、明确任务,学习才有的放矢,才能取得实效。

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抓住学习重点。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是党中央部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所明确的重点学习内容。我们要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把学习《条例》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带着问题学、知行合一学。无论是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学习等,都要在学习《条例》上下功夫,真正吃透精神实质;要紧扣党的“六大纪律”,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自觉对照《条例》检视短板不足,找准问题、抓实整改。要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通过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党性修养、推动崇廉拒腐的过程。

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发挥带头作用。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作表率。要在学纪上带好头,从学习党规党纪入手,带头培养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知纪上带好头,坚决同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和现象作斗争,清白为官,公正用权;在明纪上带好头,不断强化党的纪律“硬约束”,坚决不触碰党纪的“高压线”;在守纪上带好头,自觉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旗帜鲜明鼓励开拓有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

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委督导各级党委(党组)结合“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结合“五星”支部创建,把《条例》内容融入“三会一课”、“5+N”主题党日等活动中;结合以案促改,制作了《“一把手”谈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节目和警示教育片,运用身边的典型事件和案例进行党规党纪剖析教学,收到了良好效果,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得到淬炼、精神受到洗礼。

让我们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持续深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真正让《条例》学习入脑入心,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凝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董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