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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塑”需久久为功
“禁塑”,对广大市民而言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再次引发社会各界对于“禁塑”的关注。
全面“禁塑”需久久为功
来源:汴梁晚报 发布时间:2023-12-29 09:08:43

全媒体记者康冀楠

“禁塑”,对广大市民而言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再次引发社会各界对于“禁塑”的关注。

根据《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河南全省范围内将禁止、限制部分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如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快递包装等,对禁限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该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在“禁塑”道路上又迈出重要一步,全面“禁塑”需要久久为功。

“限塑令”热度逐渐退去

塑料制品早已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尽管塑料制品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便利,但是,以塑料袋为代表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觑。从20世纪70年代起,塑料袋开始在全世界泛滥成灾。

早在1998年8月,由于嘉陵江、长江上漂浮的塑料袋等白色垃圾堵塞了自来水厂的取水口,致使好几家自来水厂停产减产,导致重庆市民守着两条大江没水喝。我们也从新闻报道中得知,一些海洋动物如海豚、海豹、海龟等由于误食海洋中漂浮的塑料废弃物,堵塞消化道而丧生。面对日益严重的“白色污染”,本世纪以来,世界各国陆续对塑料制品采取限制性政策。2008年6月1日起,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正式实行,这就是我们所熟知的“限塑令”。“限塑令”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限塑令”出台后,各地纷纷响应号召,提倡使用“环保袋”“菜篮子”,甚至推行“禁塑令”,试图破解塑料袋滥用的难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超市1

然而,“限塑令”在我国实施15年来,热度逐渐退去。除了大型超市、大型商场仍在实施塑料袋有偿使用外,很多集贸市场、个体小店的“限塑令”早已名存实亡,免费塑料袋“回潮”十分严重,超薄塑料袋随处可见。12月27日一早,记者在包公湖大市场看到,很多前来买菜的市民手里提着多个装满蔬菜的塑料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原来执行“限塑令”的一些品牌商店也开始公开或半公开提供免费塑料袋。在很多超市,放置于散装物品或者水果、蔬菜区域的连卷塑料袋,这两年使用数量明显增加。这些塑料袋是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提供方便的,免费供应给消费者。记者注意到,有的市民使用起这些免费的塑料袋毫不客气,有的一下撕掉好几个,用这种连卷塑料袋装各种商品。此外,在有偿使用塑料袋的大型商超,绝大部分消费者结账时会主动购买塑料袋,“限塑”俨然沦为“卖塑”。 

近年来,随着外卖行业的快速发展,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盒被大量使用。据了解,一次性塑料餐盒大多是由聚丙烯、聚苯乙烯等材料制成,强度、耐热性、稳定性都比较好,且成本低廉,因此受到餐饮行业的青睐。至于是否属于可降解材料、是否环保,很多商家表示“考虑不了那么多”。

11个品类被纳入“禁限塑”名录

数据显示,作为全球塑料制品消费大国,2010年以来,我国塑料产量不断增长,至2020年已突破1亿吨。另据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统计,我国每天使用塑料袋约30亿个。同时,中国快递塑料包装每年消耗量约为180万吨,外卖塑料包装为50多万吨。 

因此,我国持续发布政策措施整治“白色污染”,特别是2020年7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餐饮打包外卖服务以及各类展会活动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但是暂不禁止连卷袋、保鲜袋和垃圾袋。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在“禁塑”的同时,积极稳妥推广可降解塑料制品。 

超市

根据此次出台的《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河南全省范围内将禁止、限制部分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如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快递包装等,对禁限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 

我省将11个品类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纳入“禁限塑”名录: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企业等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农贸市场、商场、仓储、物流等相关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标识。 

针对农用地膜造成的“白色污染”问题,《规定》也作出要求:农用薄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生产和销售,使用者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

推行“限塑令”要行之有效

近年来,很多渠道都在大力推广布制的购物袋,但似乎难以见到成效。对此,有人认为是宣传乏力,难以达到正确的引导效果,无法养成公民自律,也有人认为是缺乏配套措施。 

由此来看,要想真正消除“白色污染”,仅一个“令”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告别塑料袋污染,只有两种出路:其一,明明白白、彻彻底底地“禁”,各种型号的塑料袋都应该纳入禁止范围,同时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其二,在技术改进上发力,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科研创新,尽快寻找替代品。为生产企业提供优惠政策,比如,对普通塑料购物袋收取废弃物治理费,对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收或者少收废弃物治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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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此次出台的《规定》,生产、销售禁限名录内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罚款;经营者使用或者提供使用禁限名录内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建立举报受理处理机制并向公众公布举报方式。 

有不少市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禁塑”应从源头抓起,重要的是要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坚决取缔生产达不到环保标准塑料袋的小作坊,让环保达标、可降解购物袋行之有道,这样才能行之有效地推行“限塑令”。 

让“禁塑”从纸面走向行动,靠的是广大市民的支持。最好的参与方式,是用环保的一次性用品替代旧的一次性用品,以不用、少用实现源头减量。总之,提升文明程度绝非易事,硬性约束和软性引导缺一不可。要营造一种硬核“禁塑”的氛围,久久为功,终将见到成效。

以上均为资料图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