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政协第十二届开封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开封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聚焦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开封绚丽篇章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利用提案建言资政、凝心聚力。
截至2021年2月1日16时30分,会议共收到提案528件。大会秘书处提案组根据《政协开封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案审查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初步审查,拟立案450件,并案44件。不予立案34件,其中,转为社情民意信息16件,转为委员来信3 件,撤案15件。在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419件,占93.1%;集体提案31件,占6.9%;关于经济建设方面的97件,占21.6%;关于政治建设方面的2件,占0.4%;关于文化建设方面的168件,占37.3%;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165件,占36.7%;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18 件,占4%。
总体看,本次会议收到的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选题精准聚焦。重点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挖掘黄河文化资源、促进实体经济和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郑开同城化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做大做强“开封老字号”、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职教园区建设、文旅产业提质升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构建城市公共安全防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二是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占比显著提高。提案者围绕实现我市经济发展质量更优,提出大量有价值、有见地的意见建议。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占比较上次会议增加13.2%。三是提案质量明显提高。大部分提案注重在会前酝酿,具有扎实的调研基础和理论政策依据,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这些提案充分体现了提案者为民履职的政治站位、使命担当和政协智慧,充分彰显了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在提案审查过程中,为提高部分具有较强实效性、紧迫性提案的办理质量,大会秘书处启动了紧急提案工作机制,对关于制定我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提案,以及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提案进行及时审查处理,将12件提案作为紧急提案,在1月31日即送交相关单位和部门办理,促使这些意见建议尽快得到采纳落实。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将会同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送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预交办期间将进一步审查完善,持续深化提案办理协商,全过程进行诚信审查,同步开展重点提案遴选。本次大会提案统计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按平时提案审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