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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恋”白头如何能偕老
“最美不过夕阳红,温馨又从容”。伴随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单身老人的数量不断增加,相亲不再是年轻人的专属,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也加入到这个队伍中。
“夕阳恋”白头如何能偕老
来源:汴梁晚报 作者:康冀楠 发布时间:2024-04-24 08:32:12

全媒体记者 康冀楠

“最美不过夕阳红,温馨又从容”。伴随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单身老人的数量不断增加,相亲不再是年轻人的专属,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也加入到这个队伍中。

如今,银发单身群体有怎样的婚恋观?在重新组建家庭的过程中,他们面临怎样的困难,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呢?

“夕阳恋”越来越多

一直以来,老年人十分关心子女的婚恋问题,但单身老人的婚恋情况往往得不到太多关注。

“有这个想法,但找对象这种事可遇不可求,慢慢来吧。”4月23日上午,当被问及是否想找个老伴儿共度晚年生活时,64岁的市民陈友山叹了口气说。2011年,陈友山的妻子因患癌症去世。此后,陈友山又当爹又当妈,独自抚养女儿。女儿结婚后,陈友山感觉很孤独,70多平方米的两室一厅显得格外冷清。“平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只有女儿、女婿周末带着小外孙回来了,这个家才有点儿热乎气。”陈友山叹息道。 

近年来,在我市一些“相亲角”,不少年轻人帮老年人相亲;还有的老年人穿梭于多个“相亲角”,就是为了给自己找个合适的老伴儿。“父母离婚后,我和妈妈相依为命。我妈妈今年61岁,她为我牺牲了很多。现在我结婚了,她也该有自己的新生活了,我想帮妈妈找个伴儿。”4月22日,市民周霞将母亲的信息交给了“红娘”刘女士,委托她给母亲物色一位条件合适的男士。刘女士说,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老年人相亲已不是尴尬事,子女也很支持,相亲市场上的“夕阳恋”越来越多。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很多单身老人的择偶要求比较低,人品端正、子女支持、身体健康是他们最看重的方面。特别是那些能够得到子女支持的“夕阳恋”,两人晚年的幸福程度会大幅提升。 

市民赵兰芝今年67岁,独自在开封生活,她的儿子在湖南长沙工作。赵兰芝多年前离异后,不断有人给她介绍对象。她对一位退休教师比较满意,两人很快成了朋友。对于这位男士,赵兰芝虽然比较愿意,但她起初并没有和儿子说,一是不好意思张口,不知道该怎么说;二是担心儿子反对。 

2018年春节,儿子回开封过年,赵兰芝把再婚的想法告诉了儿子。“儿子最开始有些顾虑,担心对方骗我的钱。”赵兰芝说,“后来通过接触,儿子了解了他的人品,就很支持我们交往。”半年后,两位老人各自叫上儿女一起吃了顿饭,孩子们都不反对,两人的婚事就定下来了。“我俩在一起生活了三四年,挺合得来。”赵兰芝说,他们每天一起散步、锻炼身体,经常参加社区组织的文艺活动,跟着旅行团外出旅游……两人的晚年生活既充实又幸福,让他人羡慕不已,孩子们也很放心。

半路夫妻说爱不容易

虽然老年人对另一半的要求看起来不高,但找对象的难度不比年轻人低。这是因为,两个情投意合的年轻人在一起,对未来生活充满憧憬,双方都有共同创造美好明天的意愿。但老年人的阅历丰富,就像一段情节完整的故事。如何将两段不同内容的故事“融合”成一段故事,对双方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摆在老人面前的,首先是要得到子女的支持,尽管很多人的观念比以前开放,但仍有部分子女不支持父母再婚。一方面是觉得相处起来别扭,另一方面是害怕老人被骗。经济状况是老年人走不到一起的焦点问题。“女方怕上当,男方怕吃亏。”若是都怀揣着这样的戒备心去相亲,双方能走到一起的概率有多少?特别是谈到未来共同生活的花销时,更容易起冲突。此外,彼此理念上的融合也是摆在双方面前的一条沟壑,小到吃饭口味的轻与重,大到对方突发疾病时的态度,都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感情基础不牢固、易引发猜疑、过于看重经济条件等是银发单身族最担心的问题。 

“老伴儿去世后,我独自生活了十几年,操心孩子的工作、婚姻,一直没想过再找老伴儿。”说这话的是63岁的市民张景生。几年前,他参加活动时遇到了一位老同学。得知张景生独居多年,这位老同学就把自己的前同事介绍给了他。两人见面后,聊得很投缘,双方子女得知后也很支持。很快,两人就组建了新家庭,至今生活幸福。

做好安排让生活不添堵

老来能再找个伴儿,可谓是美事一桩。但如果没有合理的规划和安排,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嘱存在瑕疵,一旦其中一方离世,容易引发亲人之间的矛盾,甚至可能引发子女和另一方的继承纠纷。 

和年轻人以结婚为目的的相亲不同,很多相亲的老人不愿领证,或者直接表示两人“只是形式上的结婚,不领证”。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态呢?一方面,老年人再婚的稳定率很低,老人们不愿接受晚年还离婚的现实,担心“传出去不好听”。另一方面,一些老年人认为两个人在一起就是“搭伙过日子”,不领证“比较自由”,万一双方不和,分手比较简单。但是,老年人以非婚同居的方式“搭伙过日子”,虽然能避免遗产继承等问题,但存在其他风险。比如,一方虽然承担了较多的家务或较多的生活开支,但因为双方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权利义务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也不是法定继承人,同居关系的解除比较随意,因此对付出比较多的一方相对不公平,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因此,为避免再婚老人之间、再婚老人子女之间因财产归属、赡养费承担、遗产分配等问题发生争议,老年人应提前筹划,以婚前协议或者订立遗嘱的方式妥善安排财产等,保障各自权益。“老年人可以订立协议,对各自婚前财产、婚后取得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也可对今后发生的赡养费、医疗费的承担,以及疾病的照顾护理等进行约定。”我市律师陈银辉介绍说,老年人可以在不侵害他人法定权利的情况下订立遗嘱,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其全部或部分遗产进行处理。遗嘱最好以公证方式进行,避免身故后子女之间、子女与再婚配偶之间发生纠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老年人因为再婚与子女闹得很不愉快,有些甚至“反目成仇”。一些单身老人平时没人陪伴,生活无人照顾,很孤独,希望能找个人共同生活。但个别子女不理解老人,甚至对老人恶语相向。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年轻人应该清楚,老年人也是有血有肉的,他们也有情感诉求。此外,不论是房子还是其他财产,老人都有自由支配权。子女要清楚自己的“定位”,不能因为财产继承而加以阻挠,或是要求老人提前将财产赠与自己。这种对老年人情感诉求的压抑,容易产生家庭矛盾、破坏亲情。 

当然,老年人也不能任性冲动。一方面要和子女进行沟通,说出自己的困难和需求,得到子女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家庭矛盾;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公证、立遗嘱的方式,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等进行合理安排,避免日后起纠纷。


责任编辑:刘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