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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他人能帮助成功考证 一男子5000元打了水漂
​因轻信他人能帮助成功考证,一男子5000元打了水漂。近日,杞县人民法院执结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帮该男子追回4500元。
信他人能帮助成功考证 一男子5000元打了水漂
来源:开封网 作者:全媒体记者 郭中昱 发布时间:2024-04-23 17:05:47

因轻信他人能帮助成功考证,一男子5000元打了水漂。近日,杞县人民法院执结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帮该男子追回4500元。

宋某偶然结识马某。得知马某可以帮助其成功考证,宋某就委托马某帮其办理考证报名、培训等事务,并向马某支付5000元。马某向宋某承诺,如果考证不过就全额退款。后来,宋某未成功获得证书,遂要求马某退款。马某以种种理由拒绝退款。宋某向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经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退还宋某4500元。案件生效后,马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查控,未找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下前往户籍所在地调查,也未找到马某及其家属。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4月17日,该院执行干警李阳下班后接到宋某电话,称在郑州某小区发现马某,希望执行人员能去找马某。得到线索,李阳立刻向院领导汇报,经批准后,快速带领团队成员前往郑州对马某进行拘传。当天晚上10时30分左右,执行团队来到马某家。马某情绪激动,随行法警孔继威感到情况不对,第一时间将其控制,夺下其背在身后的菜刀。同时发现其家中茶几上有一把奔驰车钥匙,通过在楼下查找,最终找到被执行人的车辆。向执行联动公安机构进行查询后,得知该车登记在其母亲名下。在马某家中,执行干警在其情绪冷静后向其告知法律法规,其存在隐匿财产的行为,有可能已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可判刑。马某在被执行干警从家中带出后,方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就开始筹钱,凌晨时分马某将4500元转入法院一案一账户,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杨义菲